最新!70城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览

2018-12-17 黄智雄
最新!70城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览

国家统计局12月15号发布的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

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微涨,但二手住宅价格持续下降; 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均持平;三线城市环比涨幅均回落,来看具体城市表现。


厦门、天津、温州、金华、深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厦门、北京、无锡、杭州、宁波、福州、郑州、天津、广州、温州、金华、石家庄、深圳、泉州、上海、合肥、海口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

尽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微涨0.3%。


但二手住宅价格一致下行, 二手住宅环比降幅在0.6%到0.2%之间。


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6%、0.1%、0.3%和0.2%。其中,北京、深圳的二手房价格已经连续数月下行。


此外,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0%,涨幅与上月相同。


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9%,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 


其中,呼和浩特、洛阳、桂林、大理、福州等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在2%以上的区间,涨幅居前。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一些二线以及产业集群较好的三线城市将吸引更多的人口积聚,未来要关注这些城市的房价走势。


国研中心市场经济研究员 刘为民:

整体的房价已经出现了一个回调盘整的态势。


在整个城市群的发展过程里面,过去的二十年是以一线城市为主,未来的十年到二十年,可能就是以这些二线城市和强三线城市来承载人口为主,所以对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来讲,应更多关注。

附注:

 

1.自2018年1月起,国家统计局取消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统计指标,只编发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不再编发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

2.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3.调查方法: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4.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5.个别城市因存在滞后网签和集中网签情况,故对其历史数据进行了修正。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月无成交记录


专家解读



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微涨,二手住宅持续下降;二线城市环比涨幅均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环比涨幅均回落


11月份,各地继续坚持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强化地方调控主体责任,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稳定。


据初步测算,从环比看,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微涨0.3%。其中:北京和上海分别上涨0.6%和0.5%,广州持平,深圳下降0.2%。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下降0.4%,降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0.6%、0.1%、0.3%和0.2%。


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1.0%和0.3%,涨幅均与上月相同。


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0.9%和0.4%,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2和0.1个百分点。


一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累计平均涨幅比去年同期回落


1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比去年同月扩大0.8个百分点;1-11月平均,同比上涨0.3%,涨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0.6个百分点。


11月份,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8%,涨幅比去年同月回落2.1个百分点;1-11月平均,同比上涨0.7%,涨幅比去年同期回落12.1个百分点。


11月份,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1.1%和10.5%,涨幅比去年同月分别扩大6.4和3.6个百分点;1-11月平均,同比分别上涨7.2%和7.6%,涨幅比去年同期分别回落2.2和0.3个百分点。


11月份,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7.9%和8.1%,涨幅比去年同月分别扩大2.9和2.7个百分点;1-11月平均,同比分别上涨5.6%和5.7%,其中二线城市涨幅比去年同期回落2.6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0.3个百分点。


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减少


11月份,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3个,比上月增加1个,最大降幅为0.5%;持平的1个,增加1个;上涨的11个,减少2个,最高涨幅为2.0%。


同比下降的城市有2个,比上月减少1个,最大降幅为0.4%;上涨的13个,增加1个,最高涨幅为15.4%。

免责声明:

1.因时间、市场、政策等会发生变化,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交易依据使用;

2.文中所涉及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3.本文信息采集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

4.信息来源:央视财经、国家统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