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银行可在湾区9城办不动产抵押!港澳居民在中山购房将更方便!

2020-08-10 陈诗敏


又一利好政策出台!

9月1日起执行!

港澳居民在大湾区购房更方便了!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明确港澳银行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9月1日起,港澳银行凭经公证、转递的设立文件或注册证明作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九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同一港澳银行在同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再次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无需重复提交上述材料。




按照原有规定,港澳银行在境内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其作为境外法人须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作为身份证明材料。也就是说,港澳银行必须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方能在境内申办不动产抵押登记。该文件的出台,有效解决了港澳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身份证明材料限制问题。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举措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便民利民措施,为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通过港澳银行按揭购房、大湾区内企业通过港澳银行开展跨境抵押融资等带来极大便利,解决了港澳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必须在内地开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门槛问题,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这也是继2019年11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公布了“豁免港澳居民在大湾区购房限制条件”后,有一项惠及港澳居民在大湾区购房的新政策。


去年以来,在各项惠及港澳居民的新政陆续公布后,大湾区各城市关于港澳居民的购房限制条件也有所放宽。如中山,从2019年5月份起,就增加了2条港澳居民在中山购房的途经。


随着越来越多惠港惠澳政策公布和实施,未来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各地的工作、生活将越来越便利,对大湾区融合发展非常有益。